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7月5日至8月31日,市委第八提级交叉巡察组对古冶法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10月27日,市委第八提级交叉巡察组向古冶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强化政治担当,增强巡察整改政治自觉。2023年10月27日,市委第八提级交叉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古冶法院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明确巡察整改方向和要求。2023年12月26日,古冶法院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巡察反馈意见,党组副书记代表院党组作对照检查,班子成员深入查摆问题、剖析思想根源、主动认领责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持续增强巡察整改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
(二)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古冶法院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整改工作统一领导、统筹部署、协调推进、督促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从严从实推动整改任务高效落实。党组书记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抓整改、抓落实;其他党组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紧盯问题事项,狠抓分管部门整改任务推动落实;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锚定任务项目和整改时限快速推进、挂账销号,逐条逐项推动任务整改到位。
(三)强化问题导向,细化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古冶法院党组严格对照反馈意见,按照“条条有整改、件件要落实”原则,研究制定《关于市委第八提级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对指出的具体问题深入分析、找准根源,细化整改任务和措施,每项措施均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可量化、可督查、可评估、可追责,有力有序推进整改。根据巡察整改方案,对巡察整改措施实行清单化管理,逐项核查整改事项进展情况,确保每一个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四)强化标本兼治,着力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古冶法院党组坚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结合,紧扣巡察反馈意见,注重以点带面、由表及里落实整改任务,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项机制、堵塞一个漏洞。同时,坚持统筹兼顾,积极将巡察整改融入法院日常,与推进执法办案、践行司法为民、提升群众满意度等一体落实,真正把巡察整改的成效转化为具体工作的实效。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浅表化”问题。
安排政治部做好制度完善和日常学习安排,持续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心里走、往深里做、往实里抓,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思想政治工作的政策举措
2.关于“党史学习教育未能走深走实”问题。
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并进行党史知识测试,要求全体干警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获、学有所成,真正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握得不牢”问题。
整改措施:将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党组工作会议的重要内容,明确每半年至少研究1次意识形态工作。
4.关于“案件评查效果不佳”问题。
制定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细则》,对评查出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督促整改。同时,安排审管办不定期对案件进行回访评查,注重对案件后续阶段的评查跟踪和监督。
5.关于“调解工作亟待加强”问题。
出台《古冶法院诉前调解制度规范》,促进矛盾纠纷解于诉前。同时以“平安乡村”建设为契机,健全矛盾纠纷线索研判机制,截止目前已设立法官工作站207个,实现古冶区所有乡镇、社区“全覆盖”,引导司法力量下沉一线,推进纠纷源头发现、源头化解。
6.关于“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及时更新保密小组成员名单,新增加保密小组成员一位,由原来的4位加到5位,并对其进行保密工作岗前培训。同时,按照《保密督查方案》在12月份开展保密排查,组织全院干警签署排查承诺书。
7.关于“党组会与班子会界限不清”问题。
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强化法院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督和管理。2023年10月30日,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四不一末”制度再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8.关于“重部署、轻检查问题比较突出”问题。
加强对人民群众满意度整改落实工作的检查,2023年第四季度院领导带队到各基层法庭检查整改及日常工作3次,安排政治部电话查岗4次,有效提升整改实效。
9.关于“工作作风不严谨”问题。
加强督导检查,以查促改,2023年第四季度我院未被上级法院就会风会纪和着装问题通报;加强安全教育,完善基层设施,院领导多次检查值班备勤情况,督促全院干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10.关于“‘司法为民’理念树得不牢”问题。
加强培训管理,党组书记、院长讲党课、各支部书记讲党课,通过理论学习提高全体干警的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同时加大督导检查和通报问责力度,督促相关主办人员及时整改。
11.关于“‘无讼乡村’工作推进乏力”问题。
已设立法官工作站207个,实现古冶区所有乡镇、社区“全覆盖”,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官进网格”实践活动,全院124名干警入驻84个社区和3乡2镇,推动工作重心向源头防控倾斜、矛调资源向基层有序下沉、解纷方式向调解优先转变。2023年11月,林西人民法庭入选河北省“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单位。
12.关于“群众满意度不高”问题。
狠抓业务素质和司法作风,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规范司法行为,着力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和司法服务水平,切实增强群众在诉讼活动中的司法获得感。全年共收到群众赠送的锦旗26面、表扬信11封。在全省2023年上半年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中排名79,较2022年上升近80个名次。
13.关于“执行质效有待提高”问题。
从2023年11月起建立《执行质效月通报制度》,实时掌握各主办人执行质效和管理质效指标数据,定期通报办案人员收结案情况、流程节点完成情况、采取措施情况。
14.关于“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不深入”问题。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行水平,组织学习《人民法院规范执行行为“十个严禁”》《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十个必须”》等规定要求,要求办案干警严格遵守,在执行过程中,时刻融入善意文明理念。
15.关于“执行工作规范化程度不高”问题。
组织执行局召开全体工作会议,强调执行案件繁简分流、严抓执行文书质量、纸质卷宗归档等工作,要求全体执行干警严格遵守执行程序,确保执行案件的公开、公正、透明。
16.关于“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严格对公车的维修进行监测,对于维修费用大于购置新车费用的公车及时进行报废处理。在保障车辆安全行驶的前提下,严格控制车辆维修支出。财务室在系统上进行支出监控,做好提示工作。
17.关于“建设节约型机关意识不强”问题。
对各办公室业务庭室进行节约倡导。每天下班检查“三关”,即关灯,关电脑,关空调。规范办公用品支领本的使用,做到每项支领都记录在册。定期对闲置的库房进行清点和整合,合理利用。
18.关于“会计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
组织办公室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并根据发现问题制定解决措施,避免再次发生此类错误。同时加强培训,组织开展专题研讨,明确工作职责,要求全体财务人员认真履职。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9.关于“党组成员配备不齐”问题。
我院党组已及时向市中院、区委、区委组织部主要领导汇报启动人事考察配备程序,已增配1名党组成员,截止目前已有3名党组成员,下一步我院将尽快增配党组成员,切实加强我院班子和队伍建设,推动我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20.关于“党总支政治引领作用弱化”问题。
召开党组会研究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综合分管领导、业务内容等情况,组织好2023年党组织换届工作。
21.关于“党支部设置不合理,组织力欠缺”问题。
根据第二支部情况以庭室为单位设立5个党小组,方便开展学习和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领,制定并下发了《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要求负责党务的干部每季度检查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情况,及时做好完善补充工作。
22.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够规范”问题。
加强党务培训工作,组织各支部负责党务工作的干警就支部换届、发展党员、党费管理等方面的党务工作业务培训1次,参加区里党务培训2次,进一步提高党务干部业务水平。同时完善党员档案材料,对现有党员的材料进行梳理,已补齐缺失材料。
2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我院党组已向市中院、区委、区委组织部主要领导汇报启动人事考察配备程序,但因无合适推荐人选,暂未配齐政治部主任。同时,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工作,实施“薪火相传”以老带新干部培养措施,2023年底选拔6名年轻干警任庭长、副庭长,配齐各部门领导干部。同时强化人才发现、培养、锻炼和使用,做好优秀年轻干部发现与储备工作,制定完善《量化考核办法》并严格落实,完善跟踪培养机制,加大选拔使用力度。
24.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古冶区人民法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实行清单化管理,以单明责、照单履责、按单问责。每年坚持将研判全院全面从严治党形势纳入党组会重要议程,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年度任务分工和时限,确保有力有序推进各项目标任务落实。二是严格执纪问责。根据人员分类“法官、法官助理、司法行政、法警、书记员”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再次组织全体干警签订。三是从严落实“一岗双责”。党组2023年12月8日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交流思想、听取意见,特别是在干部职务发生变动、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个人及家庭成员有苗头性倾向性和其他值得注意的问题时,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和帮助,并做好谈心谈话记录,2023年第四季度共组织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谈心谈话51人次。四是加强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2023年12月27日组织全院干警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暨节前教育会,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切实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打好节日廉洁“预防针”。同时利用好微信工作群开展自主学习,转发河北省、唐山市纪委转发的典型问题通报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以身边事教育干警引以为戒,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本色。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从严从实、坚持不懈,持续抓好各项整改工作,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压实政治责任,深化后续整改。院党组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主体责任,层层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在集中整改转为长效整改后,定期研究巡察整改工作,重要问题随时研究,不断推进问题的深入解决。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严格对照整改方案的责任清单,持续跟踪督办,做到不到位不放手、不彻底不收兵,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部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防止整改问题反弹回潮。
(二)着力完善制度,促进长效常治。以巡察发现问题为切入点,深刻查摆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挖清问题根源,汲取教训,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一手抓整改、促落实,一手立规矩、定制度。对已经健全完善的各项制度,持续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现行制度机制,加快改进、完善和优化;对在推进后续整改工作中还需进一步建立完善的制度机制,抓紧时间建立完善。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推动完善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健全完善执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巩固整改成果,推进作风转变。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把巡察整改成果与日常审判执行工作、党建队建等业务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将整改成效体现到法院各项工作中,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再提升,推动审判质效更出色,党建队建更有力,纪律作风更过硬,品牌特色更凸显。坚持思想整改和行动整改相结合,切实强化领导干部的作风锤炼和能力提升,努力提升干警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大力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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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4年8月14日